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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举办“区域金融风险研究”的学术讲座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9-06


区域金融风险是某个经济区域内部金融产业所面对的金融风险。金融风险的存在均源于金融的本质属性,贯穿于金融过程的始终,无法消除。但是金融风险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可测性,因此,也就具有了一定的可控性,其程度则主要取决于金融市场范围和容量的大小、监管制度的有效性、金融竞争的激烈程度等。为此,商学院于201995日下午410在立德楼406举办了“区域金融风险研究”的学术讲座。

   首先,孙磊老师讲了区域金融风险的原因:(1)金融机构的自身原因。在市场竞争机制下,大部分金融机构普遍采用规模的膨胀作为追求利益的手段,“重数量,轻质量;重规模,轻效益”的经营模式,使得金融机构在规模扩大的同时,也增加了区域金融风险的程度。(2)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活动过多的干预。市场经济的稳健进行,离不开政府的干预;但过多的政府干预反而会诱发区域金融风险。(3)一国的宏观金融政策对不同区域的经济活动造成不同的影响。对于经济较发达的区域而言,面对国家的宏观政策,可以通过健全的金融市场、多元化的金融工具、高级的产业结构等迅速调整金融活动,在分散风险的前提下实现预期的政策效果;相反,对于经济不发达的区域而言,由于产业结构的低级化,金融工具的单一化,不完善的金融机构等原因,在经济活动的运行中,无法化解或降低政策调整带来的负面影响。因此,在发展非均衡的格局下,单一性的宏观金融政策可能会成为经济不发达地区的金融风险形成和累积的诱因。

   随后,孙磊老师讲了区域金融风险的防范措施:(1)加强区域金融产业资产风险管理。加强区域金融产业资产风险管理是提高区域金融产业资产质量、增强金融机构自我约束能力的重要措施,尤其是要严格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2)地方政府应减少对经济的过多干预行为。地方政府应减少对经济的过多干预行为,通过法律、行政等手段建立和维护经济运行的良好环境,以此减少区域金融风险诱发的可能性。(3)建立完善的区域金融风险预警系统。防范与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应当遵循事前预防、事发控制和事后弥补的顺序进行。防范与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的关键切入点应是事前预防、事前预防的核心是建立完善的区域金融风险预警系统。

   最后,孙磊老师通过自己的理解和认识对此进行了总结,使同学们对区域金融风险有了进一步了解和认识,同学们表示受益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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