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之权利(胜诉权)的制度。为了让同学们更好的理解诉讼时效的内容,方便以后的学习与工作,商学院彭志荣老师对于12月10日在立德楼对同学们进行了关于“诉讼时效制度”专题讲座。

彭志荣老师从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的要素、诉讼时效的特征、诉讼时效的种类、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及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等方面对诉讼时效进行了全面的阐述;接着用多个案例引领同学们走向实践,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同学们对彭老师的讲座有了深刻的认识,有的同学主动站起来向老师询问问题,老师一一为同学们解答;也有的同学坚持自己的观点,与老师辩解······整个过程严肃而有纪念意义。老师的讲座为同学们以后的工作发展积累了坚实的基础,使同学以后的学习工作有了强有力的保障。
商学院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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